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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与条件

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下文所载的《一般使用条款》。本条款规范“Radical Storage”所提供、并由其平台“用户”履行的行李寄存服务及其他服务。

“Radical Storage”是指 Lean Team S.r.l,即在 radicalstorage.com 网站上运营行李寄存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公司;

“Angel”:“Angel”是指以旅行者支付的款项为对价,直接或作为 Radical Storage 的分包方,通过 radicalstorage.com 网站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平台用户;

“旅行者”:是指通过 radicalstorage.com 网站申请行李寄存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平台用户;

“用户”:不加区分地指在创建账户时已接受本条款及一般使用条款,并以行李寄存服务(及其他服务)的提供方或申请方身份使用本网站的 Angel 或旅行者。除 Angel 作为 Radical Storage 的分包方行事的情形外,用户对行李寄存及其他服务的实际履行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是指 Radical Storage 通过本网站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但 Radical Storage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是保管合同或其他服务合同的一方;

“寄存”:是指 Angel 或 Radical Storage 对所接收行李实施的一系列操作和服务;

“各类服务”:是指 Angel 提供的全部附加服务,例如打印服务、将行李送至其他地点、机场接送等。

“在线预订”:是指用户借以通过 Radical Storage 使用寄存预订服务、各类服务及相关付款的系统。

“付款”:是指旅行者通过 Radical Storage 平台向 Angel 支付的金额,该金额根据行李数量和所预订的寄存期限,或根据所需各类服务的类型确定,并扣除预订费用;

“账户暂停”:是指在用户经核实违反本条款一项或多项规定时采取的措施;

“违禁物品”:是指任何法律、规则或法规禁止运输的任何货物或材料。

2. 服务

Radical Storage 通过其网站提供以下服务:

通过其平台,联系所有提供及需要行李寄存服务和其他服务的用户;

提供在线预订服务和付款管理,并在适当情况下直接提供寄存服务。

3. 服务的使用

如需注册并使用 Radical Storage 提供的在线服务,每位用户必须先创建用户账户,并提供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用户确认其在注册时已年满18周岁。

对于用户提供的信息,包括可能错误或具有欺诈性的信息,Radical Storage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

4. 寄存说明

寄存服务是指 Angel 按照旅行者在 radicalstorage.com 网站上所作预订中载明的日期和时间,在旅行者预订的寄存点接收、看管并返还行李。

5. 寄存凭证

旅行者必须填写并签署 Angel 提供的行李交付表,并保留载有参考编号的部分;领取行李时须出示该编号。

6. 寄存标的

寄存标的可以是装有法律未予禁止的商品或物品的行李和/或包裹。旅行者对交由 Radical Storage 寄存的物品是否适宜寄存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7. 违禁物品

我们不得寄存法律禁止的物品、依国内法被视为危险的物品,或其包装可能对人员、环境或其他寄存行李造成损害的物品。Radical Storage 亦不接收以下物品:

植物,以及活体或死亡的动物;

有价证券及可转让单证(提单);

现金(纸币、硬币、信用卡及旅行支票);

其他不可转让的货币;

可能被认定为色情或有伤风化的材料;

含有武器或枪支的物品;

含有高价值信息的软件;

电子设备(iPhone、iPad、平板电脑、个人电脑、智能手机)

废弃物;

政治性材料;

危险材料;

毒品或精神药物;

艺术品;

古董;

金属(任何形式的黄金和白银)及宝石;

散装货物;

文件、公开或非公开的投资要约、印花税票、食品券及燃油券等。

与各 Angel 书面约定的任何其他物品。

8. 安全

旅行者的行李处于 Angel 控制之下时,由 Angel 负责对其进行检查。

9. 责任限制

对于行李中可能包含的贵重物品,Angel 免于承担任何索赔。此外,Angel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行李的任何运送费用。

每件行李均享有价值€10,000的 Radical Storage 保障。

9.1 在本第9条所载限制、除外责任和条件的约束下,公司保证就您财产的灭失或损坏支付补偿金额。您在参与预订前,应仔细阅读上述全部条款,以确保您不会实施任何导致保障失效的行为。

9.2 您确认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将自行决定依据本条提出的任何索赔是否符合本条规定的条件,以及适用何种除外责任和限制,公司就该等事项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具有约束力。您进一步确认并同意:

9.2.1 我们保留在索赔提出前随时撤回保障的权利,撤回后将不再考虑任何新的索赔;

9.2.2 保障旨在通过鼓励用户将其预订安排正式化,以促进我们服务的使用。保障是用户之间的责任保障,并非为您的财产提供保险的要约,亦不构成保险合同。

9.3 为获得保障付款的审核资格,您必须在所有相关时间符合以下条件。如公司合理认为您未完全符合本条中的每项要求,或在申请保障程序中的任何时间不再符合(例如因获得保险赔付),则保障无效,公司不会向您作出任何付款。如您不愿或无法遵守其中任何条件,应通知我们,保障将不适用于您:

9.3.1 您必须:(a) 在预订有效期内遭受财产灭失或损坏;(b) 年满18周岁且为本网站的注册用户;(c) 作为申请方或提供方(称为“一方”或“各方”)参与引起索赔的预订;(d) 仅通过本网站的在线预订系统进行所有预订;(e) 未严重违反本条款的任何规定;以及 (f) 如您为提供方,须为一份有效家庭财产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该保单承保寄存地址和寄存空间的意外损坏及盗窃。

9.3.2 您必须:(a) 如为寄存提供方,是寄存空间地址的所有人、抵押权人或签约承租人;或 (b) 如为寄存申请方,是援引保障所涉全部物品的所有人。

9.3.3 您必须已尽最大努力解决有关情况并追回损失:

(a) 首先,就与预订有关的责任及适当补偿,与另一方达成相互协议;

(b) 如怀疑或指称存在盗窃、刑事损坏或任何性质的违法活动,联系警方,并在任何刑事调查得出结果后,向在该调查后可获得或变为可获得的任何保险人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或补偿计划)提出补偿申请;以及

(c) 向任何及所有现有保险人(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财产保险人)提出一项或多项索赔,并跟进至正式结束。

9.3.4 您不得已就所索赔的损失从任何保险人、另一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获得任何金额的任何款项。

9.3.5 您不得依据本条提出任何索赔:

(a) 在原索赔被公司驳回后再次提出;或

(b) 自灭失或损坏发生之日起超过1周后提出。

9.3.6 您必须准备:

(a) 向我们披露您的保险公司发出的相关通信(以任何保密义务允许您披露的范围为限),包括但不限于就所索赔的灭失或损坏向任何保险单提出任何索赔的往来函件;以及

(b) 根据公司的决定,自费向反欺诈机构或保险信息交换机构提交数据访问请求,并向我们披露收到的全部信息,但我们同意该等信息中任何部分不相关的除外。

9.3.7 公司不得有任何理由怀疑您不诚实。为免生疑问,如公司发现或合理怀疑存在以下情形,保障将不适用,且您的用户资格将被暂停:

(a) 根据从任何相关、可靠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警方或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获得的信息,您意图或企图滥用保障;

(b) 您曾参与与虚假保险索赔或类似不诚实行为有关的任何欺诈或不正当活动;或

(c) 原本由保障承保的任何灭失或损坏,是由您的任何违法或不诚实作为或不作为所致。

9.3.8 您必须全面配合公司在根据本条开展调查和履行义务过程中进行的所有调查及提出的所有要求。

9.4 保障的金额上限

在第9条所载限制、除外责任和条件的约束下,公司将就每项索赔最高支付10,000欧元,用于维修或更换(由我们决定)因合格损失而损坏或毁损的您的财产。替换物品将按其实际现金价值估值,即其当前市场价值减去磨损折旧。物品的情感价值与其估值无关。

9.5 申请保障的程序

未遵守本条规定的期限将导致保障失效。您必须在发现拟申请保障的灭失或损坏后七日内,通过下方所列或“联系我们”页面上的电子邮箱地址通知公司。您必须配合提供我们合理要求的有关您的身份、地址以及所遭受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证据。如怀疑存在刑事损坏、盗窃或其他犯罪或违法活动,您必须在发现后48小时内且在通知我们之前已向警方报案,并且在通知公司时必须提供报案编号或您所在司法辖区内的同等编号。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告知您的索赔是否具备审核资格,并给予您以下三种答复之一:

9.5.1 “索赔无效”,指因所述原因,您的索赔不在保障范围内;

9.5.2 “索赔待定”,指您的索赔将暂缓处理,直至答复中列明的步骤已经采取并推进至结束。这通常意味着正在等待保险索赔或刑事调查的结果。您有责任与警方和/或保险公司和/或任何其他代理人或适用实体保持联系,以跟进调查、刑事诉讼或索赔的进程;或

9.5.3 “索赔合格”,指我们准备审核您的索赔,您须在收到我们答复后10日内按照第9.6条的步骤行事。

9.6 如我们对第9.5条所述程序的答复是您的索赔合格,您必须在该答复后10日内提交完整索赔。完整索赔必须包括:

9.6.1 由您签署的声明,确认据您所知所信,索赔中的信息真实无误;

9.6.2 对所遭受灭失或损坏的完整说明,包括日期(无法确认准确日期时可为估计日期)、性质及原因,并包括所有权证明、取得日期、实物状况以及收据、清单、维修报价等支持证据,以及任何遗失或损坏的高价值物品的索赔价值;

9.6.3 如您为寄存提供方,您对有关场所的所有权或承租人身份的证明;

9.6.4 一份声明,详细说明您为解决该事项已采取的行动(如有)及其日期,包括但不限于与预订另一方的协商、针对保险单的索赔及警方报案,以及与上述各方的全部通信,包括收到的答复;

9.6.5 关于是否适用任何保险单、保证金或其他潜在追偿途径的声明。如存在现有保险单或其他机制但不适用,必须说明原因。如其适用,必须提供已启动索赔程序的证据,向公司提出的索赔可随即暂缓处理,直至该程序结束。

9.7 公司收到完整索赔后,将在决定是否根据保障付款之前对其进行评估。除特殊情况或超出其控制的情况外,公司将在收到完整索赔后90日内作出决定。作为评估完整索赔的一部分,公司可自行决定采取以下任何措施:

9.7.1 要求您自费向反欺诈机构或保险信息交换机构提交数据访问请求,并向我们披露结果;

9.7.2 要求预订各方全面参与独立调解;如就您作为预订一方的任何预订提出完整索赔,您特此同意参与该调解。

9.7.3 就所索赔的任何一件或多件物品,取得独立专家的估值;

9.7.4 在我们认为必要时,取得独立专家的损失评估。该等专家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测量师及虫害防治人员。

9.7.5 要求您就维修工作取得最多三份报价;

9.7.6 向另一方、保险公司、警方或其他机关(包括地方机关)或其他相关方(例如引起索赔的任何事件的邻居或证人)索取进一步信息。作为预订的一方,您特此同意尽最大努力为该等调查提供便利,包括在我们合理要求时同意向我们披露信息,也包括提出完整索赔的人是您就该预订所对应的另一方的情形;

9.7.7 由我们自行或通过代表与任何一方或任何相关第三方进行面谈,您特此同意尽最大努力为此提供便利;

9.7.8 经合理通知后,检查(由我们自行检查或委托专家代表我们检查)任何受损物品、任何剩余的寄存物品、寄存空间或寄存场所;和/或

9.7.9 根据保障支付款项或拒绝支付,并说明决定的理由。

9.8 除外责任

保障不承保或不适用于:

9.8.1 公司未收到由提出该索赔的一方签署、逐项列明所有物品及其估计价值的物品清单的任何预订;

9.8.2 未按照第9.5条报告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9.8.3 索赔人订立的一项或多项预订所引起、超出第9.4条所列任何限额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9.8.4 在搬运过程中损坏的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损坏”一词包括但不限于在以下期间发生的损坏:(a) 将物品运往或运离寄存空间时;(b) 在预订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寄存、包装及整理寄存空间时;

9.8.5 寄存物品的损坏,或由寄存物品对场所造成的损坏,而该等物品未以合理安全稳妥的方式包装,或其寄存方式使物品或场所发生损坏属于可合理预见。举例而言(但不限于此),以下情形均不在承保范围内:装在纸箱中且上方堆放重箱的易碎玻璃制品、存放于潮湿环境中的无保护照片、装在未封口袋中的布制物品、未妥善密封而存放的液体、放置在无法承受其重量之处的重物,或因潮湿环境而生锈的物品;

9.8.6 由可合理预见且可预防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或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坏,而任何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或限制该等损坏。举例而言(但不限于此),未修复场所结构或设施的缺陷,或未在场所安装烟雾报警器;

9.8.7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聘请的外部承包商、与寄存提供方另有预订的其他寄存申请方,或居住于或到访寄存地址的其他成人或儿童)对寄存物品或场所造成的损坏;

9.8.8 单件价值低于25欧元的物品(但此类物品可构成低价值物品合并索赔的一部分);

9.8.9 货币、现金、金条形式的贵金属、纸币或证券;珠宝;价值达到或超过100欧元的艺术品或古董;补办成本高昂或难以补办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护照或商业合同、契据以及证书或资格证明的原件;

9.8.10 寄存申请方无法向公司提供至少以下一项并令公司合理满意的任何物品的盗窃或损坏:(a) 该物品的购买凭证;(b) 在预订日期当日或之前实际发送或收到并注明日期的该物品照片/电子邮件/视频;或 (c) 能够证明所有权和/或价值的任何其他证据;

9.8.11 物品被盗窃或遭恶意或刑事损坏,且 (a) 未在无过错方知悉后48小时内(且无论如何须在预订期结束后7日内)向警方报告,或 (b) 追回其价值的努力(无论通过刑事补偿计划或现有保险单)未获成功;

9.8.12 (a) 明知而寄存的违禁物品所遭受或所造成的任何灭失或损坏,或 (b) 在明知寄存违禁物品的任何预订中所索赔的任何物品或财产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为免生疑问,违禁物品的存在将自动排除寄存申请方根据保障提出的任何索赔;如公司合理怀疑寄存提供方知悉该等物品的存在,亦可能排除寄存提供方提出的任何此类索赔,无论所索赔的灭失或损坏是否由该等违禁物品的存在所致或与之相关;

9.8.13 寄存物品对寄存提供方所拥有的货物或个人财物造成的损坏。保障仅承保对场所的固定装置、配件或结构造成的损坏;

9.8.14 由正常磨损造成或可归因于正常磨损的损坏;

9.8.15 因预订引起的任何人员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基于寄存提供方作为占用人责任的任何索赔。此类事件必须在保障计划之外另行索赔和/或诉讼;

9.8.16 由不可抗力事件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恶劣天气条件或自然灾害、停电、流行病、劳资纠纷、暴乱或内乱、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或天灾;

9.8.17 因个人数据或身份被盗或被滥用而遭受的任何灭失或损害;

9.8.18 寄存申请方未支付价格的任何部分或其应付公司的任何其他款项。

9.8.19 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或业务损失。

9.9 保障的修改与取消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修改或取消保障的权利。

9.9.1 如保障取消,将不再允许提出新的索赔,但已在处理中的任何保障索赔(即已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请求的索赔)将按照提交电子邮件请求时有效的本第9条版本予以审核。

9.9.2 如公司修改保障,我们将在本网站上发布通知,您继续使用本网站或服务即表示您接受该修改。

10. 接收、寄存与返还

行李由 Angel 接收后,将按预订时确定的价格寄存,该价格可能因城市及其他适用因素而有所不同,并且仅当面交还给在接收时签署文件的本人。任何行李运送费用均由旅行者承担。如旅行者未能在指定取回日期前领取其行李,Angel 保留自行决定处置该行李的权利。

11. 退款政策

旅行者可免费取消预订:

– 在预定寄存时间至少1小时前取消:全额退款至原付款方式;

– 在预定寄存时间前不足1小时取消:以抵用金形式全额退还至旅行者的 Radical Storage 钱包。

12. 特别协议条款

尽管本条款与条件另有规定,Radical Storage 与 Angel 保留根据个案订立特别协议的权利。该等协议可变更或取代本条款与条件中的特定条款,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仅适用于该特定协议所涉各方。

13. 在线接受使用条款

使用本网站须以接受本《使用条款》为前提。创建用户账户时,用户应勾选“我接受本网站及所提供服务的一般使用条款”。

用户仅在接受本条款后方可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对本条款的接受是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因此,用户不得选择仅适用部分条款,亦不得对其作出保留。用户接受《一般使用条款》,即同时接受隐私政策所指的“用户个人数据处理”。

对于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应参照并适用意大利法律下所有有效的法律规定。